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若公司A股股票除权、除息,将对本次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 ①国电电力股票除权时,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分别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国电电力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 除权前一交易日国电电力股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国电电力股票收盘价 / 国电电力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②国电电力股票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国电电力股票除息日参考价 / 除息前一交易日国电电力股票收盘价)。 12、担保事项:本期分离交易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3、资信评级情况: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资信评级为AAA。 14、本次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原股东。 (2)网下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3)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5、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08年5月7日(T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1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余额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国电电力”股份数乘以0.73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精确算法取整,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国电电力现有总股本为5,447,769,05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约3,976,87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99.55%。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13,753,854股,可优先认购约1,470,040手,约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36.8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34,015,204股,可优先认购约2,506,831手,约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62.75%。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发行前已承诺行使优先认购权,最少认购3.5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 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购代码为“704795”,认购简称为“国电配债”;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17、网上、网下比例初步划分: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各为182.25万手,即: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发行前承诺最少认购的3.5亿外,按50%:50%的比例分配。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与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 18、承销方式: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19、发行时间及停牌安排: 时间 事项 停牌安排 5月5日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上午9:30-10:30停牌,其后正常交易 5月6日 T-1日 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5月7日 T日 原股东优先认购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 全天停牌 5月8日 T+1日 网下申购订金验资 正常交易 5月9日 T+2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票面利率、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对应的网下配售比例及网上中签率 5月12日 T+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