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须于2008年5月7日(T-1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申购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投资者填写的《询价申购订单》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4、缴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8年5月8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与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机构投资者提交的《询价申购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七)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08年5月12日(T+2日)的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00,000万元(400万手),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规模的10%,即40,000万元(40万手)。如网上发行部分出现认购不足,则将剩余数量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08年5月8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的发行代码为“751998”,简称为“08华能G1”。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若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则启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发行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认购数量上限为40万手(400万张,40,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认购。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08年5月8日之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的清算和交割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上证所传送的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申购后进行注册。如登记公司的结算参与人2008年5月9日(T+1日)未能完成认购资金清算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确定认购无效。 四、风险揭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