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评级和本期债券债券评级皆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正处于审批之中,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为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4、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5月6日) 刊登发行说明书及发行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5月7日) 网下询价申购;确定票面利率 T日 (5月8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网上发行日;网下发行起始日;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1日 (5月9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5月12日) 网下发行注册日,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证所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00,000万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本次发行总额的90%,即360,000万元。如网上发行部分出现认购不足,则将剩余数量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询价簿记的时间为2008年5月7日(T-1日)13:00-15:00。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08年5月8日(T日)至2008年5月9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四)询价发行方式 机构投资者在2008年5月7日(T-1日)根据本公告公布的利率询价区间及申购数量要求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申购表》(简称“《询价申购订单》”)。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所收到的《询价申购订单》及投资者资料等情况,进行询价簿记,统计网下合规申购的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08年5月8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与网下发行数量确定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订单按照荷兰式原则进行配售(有效订单指在最终确定的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下(含票面利率)仍有申购金额的合规订单),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订单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8年5月8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与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配售缴款通知书》构成对《询价申购订单》(作为要约)的接受,具有法律效力。 (五)申购办法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上限为400,000万元(含400,000万元)。 3、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4、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申购表》(即“《询价申购订单》”,具体格式附件一),并准备相关资料。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2008年5月7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2、填制询价申购订单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询价申购订单》,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申购订单时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