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总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 中国金融网
 首页 - 新闻 - 财经 - 银行 - 证券 - 保险 - 科技 - 银行家 - 博客 - 汽车 - 体育 - 军事 - 娱乐 - 女人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金融网 >> 债券 >> 通知公告 >> 正文
首钢总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2008年5月7日 9点9分   来源:中国债券信息网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打印字体: 收藏

  [摘要]一、重要提示   1、首钢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钢”、“本公司”)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60亿元短期融资券已获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7]180号”文件备案。华夏银行(600015行情,股吧)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摘要]  2、本期共发行面值3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5天。每张面值为100元,共3000万张。   3、本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4、本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5、本公告仅对发行首钢总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一旦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投资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首钢总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二、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发行人、首钢、本公司:首钢总公司。   2、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3、募集说明书:指《首钢总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4、本期发行:指本公司本期发行30亿元短期融资券。   5、主承销商、华夏银行:指主承销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承销团:指主承销商华夏银行为本期融资券发行组建的承销团。   7、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8、注册机构、交易商协会:指中国银行(601988行情,股吧)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9、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0、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1、投资者、发行对象: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12、工作日: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13、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为首钢总公司。    1、 融资券名称:首钢总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08首钢cp01”)。   2、 待偿还融资券余额:发行人待偿还融资券余额现为30亿元;本期融资券发行后,发行人待偿还融资券余额将为60亿元(RMB6,000,000,000)。   3、 本期发行规模(面值):30亿元(RMB3,000,000,000)。   4、 期限:365日。   5、 担保方式:无担保。   6、 发行方式:本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7、 单位面值: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8、 票面利率:本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   9、 发行价格:本期融资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 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融资券。   12、簿记建档时间:2008年5月9日   13、发行日期:2008年5月9日   14、缴款日:2008年5月12日   15、起息日:2008年5月12日。   16、兑付日:即到期日,2009年5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7、兑付价格:到期按面值兑付。   18、兑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托管机构代理兑付。   19、兑付办法:本期融资券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 “兑付公告”。本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0、信用评级: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本期融资券债项信用评级为“A-1”级,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   21、托管方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   22、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3、交易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4、适用法律:本期发行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本期发行安排   1、2008年5月6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发布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   2、2008年5月9日:安排簿记建档。承销团成员于上午8:30至11:30将加盖公章的《申购要约》传真给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主承销商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团成员传真《首钢总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3、2008年5月9日、2008年5月12日:承销团成员按照各自承销数量对投资者进行分销。销款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60401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系统行号:304100040000   汇款用途:首钢总公司200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4、2008年5月13日(缴款日后一工作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首钢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联系人:邹立宾,聂秀峰,刘同合   电话:010-88295757、010-88293393   传真:010-88294281   邮政编码:100041     2、主承销商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联系人:韩德兵、张磊   电话: 010-85238398   传真: 010-85238453   邮政编码:100005

(责任编辑:孟惠娟)
 
>>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进入论坛进入博客
·敬告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30019号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
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中国金融网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金融网评论发表的作品,中国金融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中国金融网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产品与服务 - 投稿启示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z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亚洲财讯(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肖金泉律师 黄启力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030019号
MailTo:service@zgjrw.com 
 
联系电话: 86-10-68391639
传  真: 86-10-68391606